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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琦君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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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君散文选
琦君散文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3

一对金手镯


琦君著

    我心中一直有一对手镯,是软软的十足赤金的,一只在我自己手腕上,另一只套在一位异姓姐姐、却亲如同胞的手腕上。
    她是我乳娘的女儿阿月,和我同年同月生,她是月半,我是月底,所以她就取名阿月。母亲告诉我说:周岁前后,我们这一对“双胞胎”就被拥抱在同一位慈母怀中,挥舞着四只小拳头,对踢着两双小胖腿,吮吸丰富的乳汁。
    是因为母亲没有奶水,便把我托付给三十里外邻村的乳娘。吃奶以外,我们每天一人半个咸鸭蛋,一大碗厚粥,长得又黑又胖。一岁半以后,伯母坚持把我抱回来,不久就随母亲被接到杭州。这一对“双胞姊妹”就此分了手。临行时,母亲把舅母送我的一对金手镯取出来,一只套在阿月手上,一只套在我手上,母亲说:“两姊妹都长命百岁。”
到了杭州,大伯看我像块黑炭团,塌鼻梁加上斗鸡眼,问伯母是不是错把乳娘的女儿抱回来了。伯母生气地说:“她亲娘隔半个月就去看她一次,怎么会错?谁舍得把亲生女儿给了别人?”
  母亲解释说:“小东西天天坐在泥地里吹风晒太阳,怎么不黑?斗鸡眼嘛,一定是两个对坐着,白天看公鸡打架,晚上看菜油灯花,把眼睛看斗了,阿月也是斗的呀。”说得大家都笑了。


    我渐渐长大,皮肤不那么黑了,眼睛也不斗了,伯母得意地说:“女大十八变,说不定将来还会变观音面哩。”可是我究竟是我还是阿月,仍常常被伯母和母亲当笑话谈论着。每回一说起,我就吵着要回家乡看异姓姐姐阿月。
    七岁时,母亲带我回家乡,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阿月,把我们两个人谁是谁搞个清楚。乳娘一见我,眼泪扑簌簌直掉,我心里纳闷,你为什么哭,难道我真是你的女儿吗?我和阿月各自依在母亲怀中,远远地对望着,彼此都完全不认识了。
  我把她从头看到脚,觉得她没我穿得漂亮,皮肤比我黑,鼻子比我还扁,只是一双眼睛比我大,直瞪着我看。乳娘过来抱我,问我记不记得吃奶的事,还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我都记不得了。那时心里只有一个疑团,一定要直接跟阿月讲。吃了鸡蛋粉丝,两个人不再那么陌生了,阿月拉着我到后门外矮墙头坐下来。
    她摸摸我的粗辫子说:“你的头发好乌啁。”
    我也摸摸她细细黄黄的辫子说:“你的辫子像泥鳅。”
    她啜了下嘴说:“我没有生发油抹呀。”我连忙从口袋里摸出个小小瓶子递给她说:“呶,给你,香水精。”
    她问:“是抹头发的吗?”
    我说:“头发、脸上、手上都抹,好香啊。”
  她笑了,她的门牙也掉了两颗,跟我一样。我顿时高兴起来,拉着她的手说:“阿月,妈妈常说我们两个换错了,你是我,我是你。”她愣愣地说:“你说什么,我不懂。”我说:“我们一对不是像双胞胎吗?大妈和乳娘都搞不清谁是谁了,也许你应当到我家去。”
    她呆了好半天,忽然大声地喊:“你胡说,你胡说,我不跟你玩了。”就掉头飞奔而去,把我丢在后门外,我骇得哭起来。母亲跑来带我进去,怪我做客人怎么跟姐姐吵架。
我越想越伤心,哭得抽抽噎噎地说不出话来。乳娘也怪阿月,并说:“你看小春如今是官家小姐了,多斯文呀。”听她这么说,我心里好急,我不要做官家小姐,我只要跟阿月好。
阿月鼓着腮,还是好生气的样子。


    母亲把她和我都拉到怀里,捏捏阿月的胖手。她手上戴的是一只银镯子,我戴的是一对金手镯。母亲从我手上脱下一只,套在阿月手上说:“你们是亲姊妹,这对金手镯,还是一人一只。”我当然已经不记得第一对金手镯了。乳娘说:“以前那只金手镯,我收起来等她出嫁时给她戴。”阿月低下头,摸摸金手镯,它撞着银手镯丁丁作响。乳娘从蓝衫里面掏了半天,掏出一个黑布包,打开取出一块亮晃晃的银元,递给我说:“小春,乳娘给你买糖吃。”我接在手心里,还是暖烘烘的,眼睛看着阿月,阿月忽然笑了。我好开心,两个人再手牵手出去玩,我再也不敢提“两个人搞错”那句话了。
    我在家乡待到十二岁才再去杭州,但和阿月却并不能时常在一起玩。一来因为路远,二来她要帮妈妈种田、砍柴、挑水、喂猪,做好多好多的事,而我天天要背《论语》、《孟子》,不能自由自在地跑去找阿月玩。
  不过逢年过节,不是她来就是我去。我们两个肚子都吃得鼓鼓的跟蜜蜂似的,彼此互赠了好多礼物:她送我用花布包着树枝的坑姑娘(乡下女孩子自制的玩偶)、小溪里捡来的均匀的圆卵石、细竹枝编的戒指与项圈;我送她大英牌香烟盒、水钻发夹、印花手帕。她还教我用指甲花捣出汁来染指甲。两个人难得在一起,真是玩不厌地玩,说不完地说。 
  可是我一回到杭州以后,彼此就断了音信。她不认得字,不会写信。我有了新同学也就很少想到她。有一次听英文老师讲马克•吐温的双胞胎弟弟掉在水里淹死了,马克•吐温说:“淹死的不知是我还是弟弟。”全课堂都笑了。
    我忽然想起阿月来,写封信给她也没有回音。分开太久,是不容易一直记挂着一个人的。但每当整理抽屉,看见阿月送我的那些小玩意儿时,心里就有点怅怅惘惘的。年纪一天天长大,尤其自己没有年龄接近的姊妹,就不由得时时想起她来。母亲那时早已一个人回到故乡,过着寂寞幽居的生活。我十八岁重回故乡,母亲双鬓已斑,乳娘更是白发苍颜。
    乳娘紧握我双手,她的手是那么的粗糙,那么的温暖。她眼中泪水又涔涔滚落,只是喃喃地说:“回来了好,回来了好,总算我还能看到你。”我鼻子一酸,也忍不住哭了。
    阿月早已远嫁,正值农忙,不能马上来看我。十多天后,我才见到渴望中的阿月。她背上背一个孩子,怀中抱一个孩子,一袭花布衫裤,像泥鳅似的辫子已经翘翘地盘在后脑。原来十八岁的女孩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我一眼看见她左手腕上戴着那只金手镯,而我却嫌土气没有戴,心里很惭愧。
她竟喊了我一声:“大小姐,多年不见了。”我连忙说:“我们是姊妹,你怎么喊我大小姐?”乳娘说:“长大了要有规矩。’我说:“我们不一样,我们是吃您奶长大的。”乳娘说:“阿月的命没你好,她十四岁就做了养媳妇,如今都是两个女儿的娘了。只巴望她肚子争气,快快生个儿子。”我听了心里好难过,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只得说请她们随我母亲一同去杭州玩。乳娘连连摇头说:“种田人家哪里走得开?也没这笔盘缠呀!”我回头看看母亲,母亲叹口气,也摇了下头,原来连母亲自己也不想再去杭州,我感到一阵茫然。
    当晚我和阿月并肩躺在大床上,把两个孩子放在当中。我们一面拍着孩子,一面琐琐屑屑地聊着别后的情形。她讲起婆婆嫌她只会生女儿就掉眼泪;讲起丈夫,倒露出一脸含情脉脉的娇羞,真祝望她婚姻美满。我也讲学校里一些有趣顽皮的故事给她听,她有时格格地笑,有时眨着一双大眼睛出神,好像没听进去。我忽然觉得我们虽然靠得那么近,却完全生活在两个世界里。我们不可能再像第一次回家乡时那样一同玩乐了。我跟她说话的时候,都得想一些比较普通,不那么文诌诌的字眼来说,不能像同学一样,嘻嘻哈哈,说什么马上就懂。我呆呆地看着她的金手镯,在澄黄的菜油灯光里微微闪着亮光。她爱惜地摸了下手镯,自言自语着:“这只手镯,是你小时回来那次,太太给我的。周岁给的那只已经卖掉了,因为爸爸生病,没钱买药。”她说的太太指的是我母亲。我听她这样称呼,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又远了,只是呆呆地望着她没作声。她又说:“爸爸还是救不活,那时你已去了杭州,只想告诉你却不会写信。”她爸爸什么样子,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只是替阿月难过。我问她:“你为什么这么早就出嫁?”


  她笑了笑说:“不是出嫁,是我妈叫我过去的。公公婆婆借钱给妈做坟,婆婆看我还会帮着做事,就要了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眼睛一直是半开半闭的,好像在讲一个故事。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来,看看我的手说:“你的那只金手镯呢?为什么不戴?”我有点愧赧,讪讪地说:“收着呢,因为上学不能戴,也就不戴了。”她叹了口气说:“你真命好去上学,我是个乡下女人。妈说得一点不错,一个人注下的命,就像钉下的秤,一点没得反悔的。”我说:“命好不好是由自己争的。”她说:“怎么跟命争呢?”
她神情有点黯淡,却仍旧笑嘻嘻的。我想如果不是我们一同吃她母亲的奶,她也不会有这种比较的心理,所以还是别把这一类的话跟她说得太多,免得她知道太多了,以后心里会不快乐的。
    人生的际遇各自不同,我们虽同在一个怀抱中吃奶,我却因家庭背景不同,有机会受教育。她呢?能安安分分、快快乐乐地做个孝顺媳妇、勤劳妻子、生儿育女的慈爱母亲,就是她一生的幸福了。我虽知道和她生活环境距离将日益遥远,但我们的心是紧紧靠在一起,彼此相通的,因为我们是“双胞姊妹”,我们吮吸过同一位母亲的乳汁,我们的身体里流着相同成分的血液,我们承受的是同等的爱。想着这些,我忽然止不住泪水纷纷地滚落。因为我即将回到杭州续学,虽然有许多同学,却没有一个曾经拳头碰拳头、脚碰脚的同胞姊妹。可是我又有什么能力接阿月母女到杭州同住呢?   
    婴儿啼哭了,阿月把她抱在怀里,解开大襟给她喂奶。一手轻轻拍着,眼睛全心全意地注视着婴儿,一睑满足的神情。我真难以相信,眼前这个比我只大半个月的少女,曾几何时,已经是一位完完全全成熟的母亲。而我呢?除了啃书本,就只会跟母亲别扭,跟自己生气,我感到满心的惭愧。
    阿月已很疲倦,拍着孩子睡着了。乡下没有电灯,屋子里暗洞洞的,只有床边菜油灯微弱的灯花摇曳着,照着阿月手腕上黄澄澄的金手镯。
我想起母亲常常说的,两个孩子对着灯花把眼睛看斗了的笑话,也想起小时回故乡,母亲把我手上一只金手镯脱下,套在阿月手上时慈祥的神情,真觉得我和阿月是紧紧扣在一起的。我望着菜油灯盏里两根灯草芯,紧紧靠在一起,一同吸着油,燃出一朵灯花,无论多么微小,也是一朵完整的灯花。我觉得我和阿月正是那朵灯花,持久地散发着温和的光和热。

 

    阿月第二天就带着孩子匆匆回去了,仍旧背上背着大的,怀里搂着小的,一个小小的妇人,显得那么坚强那么能负重任。我摸摸两个孩子的脸,大的向我咧嘴一笑,婴儿睡得好甜。我把脸颊亲过去,一股子奶香,陡然使我感到自己也长大了。我说:“阿月,等我大学毕业,做事挣了钱,一定接你去杭州玩一趟。”
    阿月笑笑,大眼睛润湿了。母亲忽然想起一件事来,急急跑上楼,取来一样东西,原来是一个小小的银质铃铛。她用一段红头绳把它系在婴儿手臂上。说:“这是小春小时候戴的,给她口巴!等你生了儿子,再给你打个金锁片。”母亲永远是那般仁慈、细心。
    我再回到杭州以后,就不时取出金手镯,套在手臂上对着镜子看一回,又取下来收在盒子里。这时候,金手镯对我来说,已不仅仅是一件纪念物,而是紧紧扣住我和阿月这一对“双胞姊妹”的一样摸得着、看得见的东西。我怎么能不宝爱它呢?
    可是战时肄业大学,学费无着,以及毕业后的转徙流离,为了生活,万不得已中,金手镯竟被我一分分、一钱钱地剪去变卖,化作金钱救急。到台湾之初,我花去了金手镯的最后一钱,记得当我拿到银楼去换现款的时候,竟是一点感触也没有,难道是离乱丧亡,已使此心麻木不仁了?
与阿月一别已将半个世纪,母亲去世已三十五年,乳娘想亦不在人间,金手镯也化为乌有了。可是年光老去,忘不掉的是滴点旧事,忘不掉的是梦寐中的亲人。阿月,她现在究竟在哪里?她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呢?她的孩子又怎样了呢?她那只金手镯还能戴在手上吗?
    但是,无论如何,我心中总有一对金手镯,一只套在我自己手上,一只套在阿月手上,那是母亲为我们套上的。
 


 

琦君

  母亲年轻的时候,一把青丝梳一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白天盘成了一个螺丝似的尖髻儿,高高地翘起在后脑,晚上就放下来挂在背后。我睡觉时挨着母亲的肩膀,手指头绕着她的长发梢玩儿,双妹牌生发油的香气混着油垢味直薰我的鼻子。有点儿难闻,却有一份母亲陪伴着我的安全感,我就呼呼地睡着了。
  每年的七月初七,母亲才痛痛快快地洗一次头。乡下人的规矩,平常日子可不能洗头。如洗了头,脏水流到阴间,阎王要把它储存起来,等你死以后去喝,只有七月初七洗的头,脏水才流向东海去。所以一到七月七,家家户户的女人都要有一大半天披头散发。有的女人披着头发美得跟葡萄仙子一样,有的却像丑八怪。比如我的五叔婆吧,她既矮小又干瘪,头发掉了一大半,却用墨炭划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额角,又把树皮似的头顶全抹黑了。洗过头以后,墨炭全没有了,亮着半个光秃秃的头顶,只剩后脑勺一小撮头发,飘在背上,在厨房里摇来晃去帮我母亲做饭,我连看都不敢冲她看一眼。可是母亲乌油油的柔发却像一匹缎子似的垂在肩头,微风吹来,一绺绺的短发不时拂着她白嫩的面颊。她眯起眼睛,用手背拢一下,一会儿又飘过来了。她是近视眼,眯缝眼儿的时候格外的俏丽。我心里在想,如果爸爸在家,看见妈妈这一头乌亮的好发,一定会上街买一对亮晶晶的水钻发夹给她,要她戴上。妈妈一定是戴上了一会儿就不好意思地摘下来。那么这一对水钻夹子,不久就会变成我扮新娘的“头面”了。
  父亲不久回来了,没有买水钻发夹,却带回一位姨娘。她的皮肤好细好白,一头如云的柔鬓比母亲的还要乌,还要亮。
  两鬓像蝉翼似的遮住一半耳朵,梳向后面,挽一个大大的横爱司髻,像一只大蝙蝠扑盖着她后半个头。她送母亲一对翡翠耳环。母亲只把它收在抽屉里从来不戴,也不让我玩,我想大概是她舍不得戴吧。
  我们全家搬到杭州以后,母亲不必忙厨房,而且许多时候,父亲要她出来招呼客人,她那尖尖的螺丝髻儿实在不像样,所以父亲一定要她改梳一个式样。母亲就请她的朋友张伯母给她梳了个鲍鱼头。在当时,鲍鱼头是老太太梳的,母亲才过三十岁,却要打扮成老太太,姨娘看了只是抿嘴儿笑,父亲就直皱眉头。我悄悄地问她:“妈,你为什么不也梳个横爱司髻,戴上姨娘送你的翡翠耳环呢?”母亲沉着脸说:“你妈是乡下人,那儿配梳那种摩登的头,戴那讲究的耳环呢?”
  姨娘洗头从不拣七月初七。一个月里都洗好多次头。洗完后,一个丫头在旁边用一把粉红色大羽毛扇轻轻地扇着,轻柔的发丝飘散开来,飘得人起一股软绵绵的感觉。父亲坐在紫檀木棍床上,端着水烟筒噗噗地抽着,不时偏过头来看她,眼神里全是笑。姨娘抹上三花牌发油,香风四溢,然后坐正身子,对着镜子盘上一个油光闪亮的爱司髻,我站在边上都看呆了。姨娘递给我一瓶三花牌发油,叫我拿给母亲,母亲却把它高高搁在橱背上,说:“这种新式的头油,我闻了就泛胃。”
  母亲不能常常麻烦张伯母,自己梳出来的鲍鱼头紧绷绷的,跟原先的螺丝髻相差有限,别说父亲,连我看了都不顺眼。那时姨娘已请了个包梳头刘嫂。刘嫂头上插一根大红签子,一双大脚鸭子,托着个又矮又胖的身体,走起路来气喘呼呼的。她每天早上十点钟来,给姨娘梳各式各样的头,什么凤凰髻、羽扇髻、同心髻、燕尾髻,常常换样子,衬托着姨娘细洁的肌肤,嬝嬝婷婷的水蛇腰儿,越发引得父亲笑眯了眼。刘嫂劝母亲说:“大太太,你也梳个时髦点的式样嘛。”
  母亲摇摇头,响也不响,她噘起厚嘴唇走了。母亲不久也由张伯母介绍了一个包梳头陈嫂。她年纪比刘嫂大,一张黄黄的大扁脸,嘴里两颗闪亮的金牙老露在外面,一看就是个爱说话的女人。她一边梳一边叽哩呱啦地从赵老太爷的大少奶奶,说到李参谋长的三姨太,母亲像个闷葫芦似的一句也不搭腔,我却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刘嫂与陈嫂一起来了,母亲和姨娘就在廊前背对着背同时梳头。只听姨娘和刘嫂有说有笑,这边母亲只是闭目养神。陈嫂越梳越没劲儿,不久就辞工不来了,我还清清楚楚地听见她对刘嫂说:“这么老古董的乡下太太,梳什么包梳头呢?”我都气哭了,可是不敢告诉母亲。
  从那以后,我就垫着矮凳替母亲梳头,梳那最简单的鲍鱼头。我点起脚尖,从镜子里望着母亲。她的脸容已不像在乡下厨房里忙来忙去时那么丰润亮丽了,她的眼睛停在镜子里,望着自己出神,不再是眯缝眼儿的笑了。我手中捏着母亲的头发,一绺绺地梳理,可是我已懂得,一把小小黄杨木梳,再也理不清母亲心中的愁绪。因为在走廊的那一边,不时飘来父亲和姨娘琅琅的笑语声。
  我长大出外读书以后,寒暑假回家,偶然给母亲梳头,头发捏在手心,总觉得愈来愈少。想起幼年时,每年七月初七看母亲乌亮的柔发飘在两肩,她脸上快乐的神情,心里不禁一阵阵酸楚。母亲见我回来,愁苦的脸上却不时展开笑容。无论如何,母女相依的时光总是最最幸福的。
  在上海求学时,母亲来信说她患了风湿病,手膀抬不起来,连最简单的缧丝髻儿都盘不成样,只好把稀稀疏疏的几根短发剪去了。我捧着信,坐在寄宿舍窗口凄淡的月光里,寂寞地掉着眼泪。深秋的夜风吹来,我有点冷,披上母亲为我织的软软的毛衣,浑身又暖和起来。可是母亲老了,我却不能随侍在她身边,她剪去了稀疏的短发,又何尝剪去满怀的愁绪呢!
  不久,姨娘因事来上海,带来母亲的照片。三年不见,母亲已白发如银。我呆呆地凝视着照片,满腔心事,却无法向眼前的姨娘倾诉。她似乎很体谅我思母之情,絮絮叨叨地和我谈着母亲的近况。说母亲心脏不太好,又有风湿病。所以体力已不大如前。我低头默默地听着,想想她就是使我母亲一生郁郁不乐的人,可是我已经一点都不恨她了。因为自从父亲去世以后,母亲和姨娘反而成了患难相依的伴侣,母亲早已不恨她了。我再仔细看看她,她穿着灰布棉袍,鬓边戴着一朵白花,颈后垂着的再不是当年多彩多姿的凤凰髻或同心髻,而是一条简简单单的香蕉卷,她脸上脂粉不施,显得十分哀戚,我对她不禁起了无限怜悯。因为她不像我母亲是个自甘淡泊的女性,她随着父亲享受了近二十多年的富贵荣华,一朝失去了依傍,她的空虚落寞之感,将更甚于我母亲吧。
  来台湾以后,姨娘已成了我唯一的亲人,我们住在一起有好几年。在日式房屋的长廊里,我看她坐在玻璃窗边梳头,她不时用拳头捶着肩膀说:“手酸得很,真是老了。”老了,她也老了。当年如云的青丝,如今也渐渐落去,只剩了一小把,且已夹有丝丝白发。想起在杭州时,她和母亲背对着背梳头,彼此不交一语的仇视日子,转眼都成过去。人世间,什么是爱,什么是恨呢?母亲已去世多年,垂垂老去的姨娘,亦终归走向同一个渺茫不可知的方向,她现在的光阴,比谁都寂寞啊。
  我怔怔地望着她,想起她美丽的横爱司髻,我说:“让我来替你梳个新的式样吧。”她愀然一笑说:“我还要那样时髦干什么,那是你们年轻人的事了。”
  我能长久年轻吗?她说这话,一转眼又是十多年了。我也早已不年轻了。对于人世的爱、憎、贪、痴,已木然无动于衷。母亲去我日远,姨娘的骨灰也已寄存在寂寞的寺院中。
  这个世界,究竟有什么是永久的,又有什么是值得认真的呢?
               (选自《红纱灯》,台湾三民出版社1969年版)


喜宴  

 <台湾>琦君著


  我的故乡是离城三十里的一个小村庄一一瞿溪。瞿溪风俗淳厚,而对于城里人的礼仪、衣着,却非常羡慕而且极力模仿。在结婚大典中,“坐筵”可说是中心节目,仪式之隆重不亚于城乡,只是排场不及他们豪华就是了。
    父亲当年在杭州做过一任“大官”,我又是他的独养女儿,因此地方上不论什么人家办喜事,都要用轿子把我这位“潘宅大小姐”请去撑场面。尤其是坐筵,更少不了我。本来,被请作坐筵客的,必须具备一个最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姑娘要长得十分标致,年龄在十四五左右,已经定了亲,在半年内就要“做新妇”的最合标准。而我呢?小时候明明是个塌鼻子、斗鸡眼儿的丑小鸭,年纪还不满十一岁。只因是“官家之女”,这只丑小鸭也就成了坐筵席上的贵宾了。
    可是无论如何,坐筵毕竟是我童年生活史上最光荣的一页,如今追述起来,心情之兴奋不亚于退职官儿们津津乐道他们当年煊赫的功名事业呢。
    在乡间,我既是人人瞩目的“官家小姐”,母亲平日对我的举止仪容,自是倍加管教,惟恐我有失态之处。我自觉小小年纪,就时常被请作坐筵客,固然是值得骄傲,可是必恭必敬地坐在新娘旁边,眼看着热腾腾、香喷喷的菜,端上来又撤下去,既不能放肆地吃,又不能随便退席,实不胜拘束之苦。
更有一件使我苦恼的事,就是每次赴坐筵时总感到自己的衣服远不及其他姑娘们的华丽。
    看她们一个个争奇斗艳,旗袍也好,裙袄也好,总是最时髦的五彩闪花缎(在当年,闪花缎是一种最名贵的缎,就如同玻璃纱是那时夏天里最漂亮的纱)。乌亮的辫子,扎上两寸长嵌银丝的桃红或水绿丝线。有的更是满头珠翠,衣扣缀着小电珠泡,一闪一闪的,看得人眼花缭乱。
而我呢?永远是一件紫红铁机缎不镶不滚的旗袍,那是母亲的嫁衣改的。改得又长又大,套在旧棉袍外面(办喜事大部分是冷天),像苍蝇套在豆壳儿里,硬邦邦,看去就是个十足的傻丫头。母亲还得意地说:“铁机缎多坚实,现在的闪花缎哪比得上呢!”我气得直瘪嘴。此外,我还有一顶紫红法兰西绒帽,是父亲远远从北平寄回给我的。母亲说:“刚好配一套,再漂亮不过了。”
我说法兰西帽应当歪戴。母亲说歪戴帽子不像个大家闺秀,要我端端正正顶在头上。为这顶帽子,我哭过不止一次。可是我头上没有珠翠,不戴帽子光秃秃的更难看了。


    我至今都不会忘记那非常“丢脸”的一次。那是我们邻村郭溪第一家富户张宅大小姐出嫁。我被请去陪新娘“辞嫁”(这是姑娘出嫁前一晚,告辞父母家人的一桌筵席,仪式比坐筵轻松,因为新娘是在娘家)。
    张大小姐是有名的美人儿,打扮成新娘,其美丽自不必说。我穿的仍是刀口惟一的紫红铁机缎旗袍,戴上那顶令人烦恼的法兰西帽,在艳光照人的新娘旁边,我不免自惭形秽起来,就只是往人缝里躲。此时,大堂上忽然一声高唱:“胡宅二小姐到。”新房里所有的女客们都一齐挤到房门口,男宾们更是争先恐后地围向那顶绿呢轿子。我在人缝中定睛一看,轿子里跨出一位小姐,那高贵淡雅的装束,雍容华贵的神情,真使在场所有的女宾,都为之黯然失色。
  我耳中只听得一声赞叹欣羡之声,再回头偷偷照了下穿衣镜,简直寒伦得无地自容了。胡二小姐袅袅婷婷地走进新房,露出玉米似的洁白纤牙,微微地笑着。乌缎似的头发,梳成两个圆髻,各绕上一圈珍珠。额前稀稀疏疏飘着几根刘海。一张瓜子脸儿,嫩白的肌肤和她一身月白软缎绣淡绿牡丹花旗袍相映照,那‘派冰晶玉洁,我至今都想不出一个妥当的字眼形容她。
    坐筵时,胡二小姐挨着新娘,我被安排在她的下首,那意思就是胡二小姐的地位比我高,她是主宾。这时,我心里已经很不自在,倒不是忌妒胡二小姐,而是觉得自己这一身衣着和一睑的黑皮肤,实在没资格参加这豪华的典礼。我又不时偷眼望胡二小姐襟前扣的一大朵珠花和新娘领子下的钻石别针。我在心里对自己发誓,这一生一世再也不陪新娘了。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珠光宝气的妇人,她一手牵一个姑娘,走到我面前,眯起近视眼看着我说:“你是胡二小姐的陪伴小姑娘吧?你跟我来,另外专有一席给你们的。”伴嫁连连摇手说:“不是不是,她是潘宅大小姐呀!”胡二小姐却低下头抿嘴儿一笑。我真恨透了那一笑,那里面包含了讥讽、得意与轻蔑。我的眼泪几乎掉下来,但我咬着嘴唇忍住了。那时,我的睑一定是青一阵,紫一阵,难看极了。菜一道道地上,我终席不曾举一下筷子。连新娘都忍不住招呼我说:“小妹妹,你吃一点呀!”我摇摇头,我当时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我快点死掉吧!”


    胡二小姐就在两个月后结婚,胡宅派了三次轿子来接,我死也不去。母亲只好自己去了。胡二小姐嫁到同村王宅。王宅请我坐筵,我也不去。我流着眼泪央求母亲道:“妈,您为什么不做件五彩闪花缎旗袍给我,为什么不给我一朵珠花戴呢?”
  母亲笑笑说:“你还小,等十五岁一定给你”。
    幸得没等到十五岁,父亲就从北平回来了。我一五一十向父亲诉了委屈。父亲马上带我进城,在一家最有名的裁缝铺里,给我定做了一件旗袍。白软缎绣上整珠的紫红梅花,再配上一双绽红亮片的白缎高跟鞋,这一身富丽的“锦袍”,顿时使我忘记了自己的塌鼻梁和斗鸡眼儿,自以为可以和凤冠霞帔的新娘比美了。
    十二岁那年的一次坐筵,给我赢来了无比的光荣。从那以后,在人们心目中,我才真正是一位“大家风范”的“千金小姐”了。
    那是地方上一家大户娶儿媳妇,父亲也被邀请做特等贵宾。我们父女二人的两顶轿子,一前一后往大门长驱直入,好不威风。坐筵时,父亲坐在新娘左首一席,另请四位年高德劭的客人陪他。我坐在正中一席陪新娘,右首是新郎的父母与长亲。
  他们为了款待我父亲,那晚这三桌酒席特由八盘五增为八盘八(这是我乡酒席的特点,就是八个冷盘,当中上八道热菜。最后一道是莲子红枣汤,讨早生贵子的彩头)。八个冷盘可说样样精彩。我乡吃酒的惯例是四角的冷盘,都可以分成一份份,给客人包了带回家。那是橘子,未剥开的蛤子,山楂糕,油炸各式点心。这些都是我平日最喜欢吃的东西,可是为了表示自己的教养、派头,那晚我一样也不拿,全送给同桌姑娘的陪妈了(我因随父亲同去,所以不需陪妈)。
    我在拿东西给人时,故意把右手中指高高翘起,让人家看到我的翡翠戒指,连新娘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
    我心中真是得意,又远远望一下高踞上座的父亲,他只是衔着烟斗向我微笑,仿佛是说:“现在你该满意了吧,这么时髦的服装,这么贵重的首饰。”
  我不禁伸手摸摸胸前的大珠花,想起白兰花似的胡二小姐的姿容,心中仍不免埋怨母亲,应该早点儿把我打扮起来!


    在坐筵席上,新娘是不能动筷子的,陪新娘的姑娘们也不能多吃,尤其是两三个月后就要做新娘的,更得做出斯文样子,以免婆家亲友见了笑话。我是桌上惟一未曾订婚的小姐,但我也兴奋得吃不下。
    那晚上,我是满堂贵宾注目的对象,主要的当然因为我父亲,还有就是我的衣饰实在太吸引人了。
    在新郎新娘拜堂以后,照例要拜谒宾客亲友,主人第一个请的就是我父亲,司仪一声高唱:“潘宅大老爷请上座。”
    我的精神亦为之一抖擞,知道不久就将轮到我了。
    果然在拜见平辈客人时,我就是第一个被唱名上前的。“潘宅大小姐请。”我就不像其他姑娘们的扭扭捏捏,我踏着绽红亮片的高跟鞋,以最雍容大方的步子走上大堂,接受了新人的三鞠躬礼,也回了三鞠躬礼。礼堂上雪亮如白昼的煤气灯光,照耀着我白缎绣紫红梅花长及足背的旗袍,自觉摇曳生姿。管乐声中,我从容地走上去又走下来,两目平视,尽管手心冒着汗,却绝不露一丝慌张之色。我心里想:“你们看看我该比旁的姑娘不同吧!”
    回到新娘房里,我就听到有人在低声细语:“真奇怪,她怎么会变得漂亮起来,皮肤给白缎一映都白了,眼睛好像也不斗了。”
    “究竟是官家小姐,你看她答礼时不慌不忙多大方。”我心里可真乐死了,可不是吗?女大十八变,更何况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呢!

 

     可是尽管我对坐筵产生浓厚的兴趣,母亲却总不赞成父亲给我极力打扮。她认为女孩子家从小养成睥睨一切的虚荣心,长大后只有害了她。所以除了那一身豪华的“礼服”,她就没允许再给我做第二身。
    不久,我家搬到了杭州,从此我就没机会再坐筵了。十年后回到故乡,一切都变了,坐筵的典礼也没有了。直到如今,我仍不胜怀念我的白软缎绣梅花旗袍,但我更怀恋那件由母亲新嫁衣改做的紫红铁机缎夹袍和那顶法兰西帽子。因为那一套行头正象征我又憨又傻的童年,尤足以纪念我节俭简朴的母亲。


关于插曲:见 维也纳的耳朵—音乐之无间道

被遗忘的时光


是谁在敲打我窗
是谁在撩动琴弦
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
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
记忆中那欢乐的情景
慢慢地浮现在我的脑海
那缓缓飘落的小雨
不停地打在我窗
只有那沉默无语的我
不时地回想过去


 

文章录入:林俏龙    责任编辑:林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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